选举人票是什么意思(选举人可以对被选举人投什么票)
资讯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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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选举人票是什么意思,选举人可以对被选举人投什么票?
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另选他人
2. 美国军人参与大选投票吗?
美国宪法规定,只要年满18岁的美国公民就有选举权,也就是说,美国军人同样有选举权,是可以参加总统大选投票的。美国军人不但有选举权,同样有被选举权,他们同样有参加竞选总统的权力,但是美国宪法规定,军人身份不能参与总统的竞选,因此,不论是参加总统大选投票,还是自己想参加总统大选,都需要以公民身份参加。如果美国军人想竞选总统,就必须退出现役,以非军人身份参加总统大选。
美国军人不能以军人身份参与总统大选的有关活动,因此,他们只能以公民身份去参加,也就不可能有“选举人票”了。美国总统选举人票共有358张,对应100个参议员席位+435个众议员席位,另外哥伦比亚特区3个席位,参与总统大选的竞选者只要获得270张选票即可获胜。选举人票是和美国参众两院议员数量相对应的,并且与各州的参众两院议员数量对应,美国50各州根据人口数量来确定参众议院议员数量,也就是选举人票数量。其实,美国总统大选并不是直选,而州选,各州根据民众投票给哪个总统竞选者的票数多,这个州就把选举人票投给谁,不能两投,只能投票给一个总统竞选者。而美国军队在参众议院中没有议员身份,也就没有选举人票,美军只能以平民身份,参加所在地方州的选举。
美国军人参与总统大选投票同普通公民一样没有任何区别,有相同权利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选举期间,美国军人同公民一样进行登记和投票,以公民身份参与投票,并且参与所在州的投票活动,也就是只能参加户口所在地的选举投票,不能以军队单位形式另行投票。美国有130多万符合选举条件的现役军人,这是一个很大的票源,其中有约50万人是在海外各军事基地驻扎。美国军队虽然有参与总统大选投票的权力,但实际上并不好,不是他们不参加,而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选票未必都会被统计在内。例如,2004年有73%的军人参与了投票活动,这是有效投票数量,而2000年只有57%的军人参与了投票。并不一定是投票人数少了,而且时间因素,美国大选投票需要给在海外的美军邮寄选票,这需要花费时间,而回寄选票同样也要花费时间,等选票回寄回美国,说不定这个州的选票统计已经结束,所以,也就无所谓了。
美国军方也对军人的投票权进行了规范,例如,美国国防部于1980年颁布了《联邦投票协助计划》,并在2000年进行了重新修订与补充,1986年颁布了《现役军队政治活动》,并在2004年进行修订。这两部法案对于美国军人投票权力进行了保障性的规范,不过即便如此,也有很多方面的制约因素,美国军人投票依然有无法满足的方面。美国也在探讨方便快捷的投票方式,不过,目前来看,并不完美。其实,美国军队对于总统大选投票这样的事很敏感,一向很谨慎,避免引起不必要麻烦,美国军队并不希望卷入总统大选的争斗中去,它们清楚,不论谁当选,都会维护霸权战略的工具美国军队,所以,它们宁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以上是兔哥哨位个人观点,欢迎关注兔哥哨位,欢迎探讨评论,图片来源网络)
3. 装票是什么意思?
"装票" 是一种俚语,通常用来形容某人或某组织进行欺诈、伪造或篡改票据、票证或选举结果,以非法手段获取权力、金钱或其他利益。这个术语通常用于政治、选举或竞争激烈的领域,用来指称选举舞弊、选票伪造、票据篡改等行为。
在政治上,"装票" 可能包括在选举中伪造选票,以确保某位候选人或政党获胜。这种行为是非法的,严重违反选举法律和道德准则。
总之,"装票" 表示欺骗性地改变或伪造票据或选举结果,以非法手段获取利益。这种行为通常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4. 配票什么意思?
“配票”通常是指由有关政府机构或有关方面对某些特定场合的入场人员进行筛选、安排和分配门票的过程。这些场合可能包括政治会议、文化活动、演出、体育赛事等。
在配票过程中,通常会考虑多个因素,例如申请人的身份、专业背景、社会地位、贡献等,并以此为依据,分配合适的入场机会和席位。但是,配票也可能会存在一些不公正、不公平的问题。
在某些国家和地区,配票可能会以政治利益为优先考虑,而不是公正地进行。
有些人可能会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或人脉关系获得更好的入场机会,而其他人则可能被忽略或排斥。
因此,建立公平、公正的配票制度对于保障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至关重要。
5. 村委会选举委托票规定2021?
村委会选举二零二一年委托票规定只能代理三票,要求是直系亲属,也就是父母子关系,亲兄弟亲姐妹之间关系,这些直系亲属才能代理,除止之外任何关系都不得代理,直系亲属代理还要提前向选举委员会申请批准张榜公布后才能领取代理证选举。
6. 选举人票由谁投?
美国选举人票,由各州议会选出代表,参加选举人团,代表各州民意投票。
7. 为什么美国大选要采取选举人制度?
200年前美国刚立国时,美国的前辈设计了bai“选举者”的体制,当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政治家向选举者虚报约定骗取选票,“选举者”间接选举总统,预防缺陷。但是,今天这个意义消失了,与间接选举无关,没有实际的选举者,只有“选票”。这种体制主要是为了尊重各州的权利,它是美国民主放权、尊重地方州权的表现。
美国所有"选举人票"共538张,是美国国会议员(100名)、参议员(435名)、华盛顿特区代表(3名)的数量。美国国会议员按州分配,50州每州2名;参议员按人口数量形成,约50多万人挑选出一位。比如说纽约州约有1,六百多万人口数量,就会有31名参议员,再加上2名美国国会议员,一共有33张选举人票。
根据选举人票规章制度,所有1个美国总统竞选人假如获得了这个州的多数人头数票,就算获得了这个州的所有选举人票,被称作"赢者通吃"。竞选人在各州获得的选举人票累积高于538票的一半(270张),就选为美国总统。
鉴于是选用赢者通吃的测算形式,那样就有可能发生竞选人获胜全国按人头数测算的普选举票,却因选举人票没过半而输掉总统大选的现象。比如说,上次总统大选时,在全国人头数票中,民主党竞选人戈尔比共和党竞选人布什高出50万张,但鉴于最后在佛罗里达州布什获胜戈尔几百张人头数票,按赢者通吃原则,布什就获得了该州的全部25张选举人票,因此使他的选举人票在全国高于半数,而选为了美国总统。
美国总有人觉得“投票人”规章制度不合理,倡议废除,运用全国性人头数计票规章制度。谁获取多数票,谁就选为。根据RobertM的研究。《选举人团与宪法》的作者、丹佛大学法学教授哈达威说,在过去的两百多年里,美国国会早已有700多项废除“选民”规章制度的法案,但都以失败告终。以200年计算,相当于平均每一年近4次,但为什么许多人失败了?
原因是美国先辈设计方案的选举制度既适合美国联邦制的国情,又体现了民主的真谛:在服从大多数的同时,可以尊重少数。具体来说,它有四大优势:
第一,保护小国利益。美国是联邦制,50个州相当于50个“州”。“州”和“省”的定义完全不同。"“省”是中央集权,“州”是联邦。美国各个州都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立法权。比如州巡警不通知对方就不能跨越州界进入其他州。如果你开车穿越美国,你会看到各州之间有一个写着“欢迎来到本州岛”的标志,各州的边界被清晰地划定了。
美国先辈设计方案的规章制度注重制衡而非集权,许多人的宪政理念是将权力下放给各州,确保联邦层面上大小州的平等权利。比如美国参议院的权力比众议院大,但是参议员的产生与州的大小和人口数无关,而是硬质划分,各个州有两名参议员。加州的人口数是罗德岛的60几倍,但最大和最小的州的联邦参议员人数完全相同。在美国建国之初,那些小国同意加入联邦。条件之一是确保许多人与大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实施“选民”规章制度。
“选举人”规章制度满足“1人1票,大多数选为”的民主原则,只是全国性的人数不是单位,国家是竞选单位。这个大多数不是全国性范围的“大多数”,而是各个州的大多数选民,可以更好的保护小州的权益。这种规章制度促使美国总统竞选人不仅仅注重一些大州,同时注重各个州,并在各个州获取多数票。
但要是实施全国性人头数计票的方法,一些人口数多的大州联手起來,就会有可能操控竞选局面。例如,美国最大的七个州——加州、纽约、得克萨斯、宾夕法尼亚、佛罗里达、伊利诺伊和俄亥俄州的人口数加起來占美国总人口的一半。要是实施全国性普选制,那样美国总统竞选人只须要在这些大州拉票,而不用光顾罗德岛、阿拉斯加这样的小州。美国有7个小州仅有三张选举人票,四分之六;如果我们不硬性规定各个州有两名参议员,实施“选举人”规章制度,这些小权利和利益就会被大州吞噬。虽然罗德岛的人口数仅有加州人口的60%,但它的选举人票是加州的18%,从而在一定意义上保护了罗德岛的权益。因此,“选举人”规章制度不仅仅满足美国的联邦规章制度,同时体现了服从大多数、尊重少数的民主原则。
“选举人票”规章制度的第二个优点是,可以运用赢者通吃的方式一次性选出美国总统,而不是在其他国家第一轮总统选举投票过半后再进行第二轮竞选。因为只要有第二轮竞选,就很容易发生政治分享和交易,会扭曲选民的意图,促使许多人投其他竞选人的票。
美国实施“选举制度”早已有200多年了。一次是因为两个竞选人的全国性竞选得票率相等,另一次是三个竞选人平分选票,没有一个人超过一半,众议院投票在竞选人中竞选美国总统。根据美国宪法,当众议院投票赞成这样的仲裁时,并不是众议院的435名议员全部投票,而是各个州有1票,其中半数以上必须获取26个州的选票才能选为美国总统。这一规定再次表明了对国家权益的保护和注重。两百年来,美国仅有2次众议院投票,事故率只有1%,说明“投票人”规章制度十分有效。
第三,“选举人”规章制度可以立即产生美国总统,避免全国性首脑点票,各个乡镇点每1票,使美国总统长时间不能产生。
在“选举人”规章制度下,胜者获取全部,美国总统将在竞选日立即选为。输家认同竞选失败,优胜者刊登竞选演说,竞选完毕。这样,选票立即统计,选举结果一夜之间由机器计算,可以避免因的时间过长而可能引发的政治纠纷。
根据哈达维教授的上述研究,在美国实施“选民”规章制度以来的200年里,“几乎每一次美国总统都是立即选为的,上一次竞选争论是历史上罕见的例外。”同时,在这一规章制度实施后的200多年里,仅有4次(包括戈尔的的时间)竞选人在全国性普选中领先,但因为失去选举人票而落选;两个世纪只发生4次,次数非常小。
第4是不产生很多小党派,使宪政体制相对稳定。美国自两百多年前建国以来,两大执政党轮流执政,而不是像其他民主国家那样有很多小党派,这与美国一直实施的“选举制度”直接相关。鉴于投票人规章制度以“州”为“计票单位”,实施“胜者全取”的游戏规则,胜者囊括所有选票,因此,得票第二、第三多的竞选人一无所获。各个州的选举结果只有一个获胜者,没有第二或第三名,这样就不会有小党,更不会有执政党比例的多党制。
要是执政党太多,特别是执政党比例制的多党制,两个小党可以联手起來抵抗1个不超过半数的大党,或者多党制联手执政,很容易导致内阁不稳定,竞选反复。在被称为世界最大的民主国家的印度,鉴于执政党的比例规章制度,小执政党汇聚在一块。目前,有30多个执政党在国会拥有名额。
美国实施的“选举制”,给小党派留下的生存空间微乎其微。两大执政党轮流执政,不存在很多小党派联手起來投不信任票,完毕内阁的现象。美国总统因违法被弹劾,副总统接任。没有必要解散内阁,推进全国性大选,使政局稳定。
每一种选举制度都有其缺点,但从“选举制度”200多年的实施历史及其特点来看,虽然有缺点,但更满足美国联邦制的国情,体现了民主原则。所以,对于那些叫嚣要废除“选举制度”的美国人,哈达威教授叹了口气说:“这种规章制度在过去的二百年里非常有效,美国人被宠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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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选举人票是什么意思,选举人可以对被选举人投什么票?
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另选他人
2. 美国军人参与大选投票吗?
美国宪法规定,只要年满18岁的美国公民就有选举权,也就是说,美国军人同样有选举权,是可以参加总统大选投票的。美国军人不但有选举权,同样有被选举权,他们同样有参加竞选总统的权力,但是美国宪法规定,军人身份不能参与总统的竞选,因此,不论是参加总统大选投票,还是自己想参加总统大选,都需要以公民身份参加。如果美国军人想竞选总统,就必须退出现役,以非军人身份参加总统大选。
美国军人不能以军人身份参与总统大选的有关活动,因此,他们只能以公民身份去参加,也就不可能有“选举人票”了。美国总统选举人票共有358张,对应100个参议员席位+435个众议员席位,另外哥伦比亚特区3个席位,参与总统大选的竞选者只要获得270张选票即可获胜。选举人票是和美国参众两院议员数量相对应的,并且与各州的参众两院议员数量对应,美国50各州根据人口数量来确定参众议院议员数量,也就是选举人票数量。其实,美国总统大选并不是直选,而州选,各州根据民众投票给哪个总统竞选者的票数多,这个州就把选举人票投给谁,不能两投,只能投票给一个总统竞选者。而美国军队在参众议院中没有议员身份,也就没有选举人票,美军只能以平民身份,参加所在地方州的选举。
美国军人参与总统大选投票同普通公民一样没有任何区别,有相同权利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选举期间,美国军人同公民一样进行登记和投票,以公民身份参与投票,并且参与所在州的投票活动,也就是只能参加户口所在地的选举投票,不能以军队单位形式另行投票。美国有130多万符合选举条件的现役军人,这是一个很大的票源,其中有约50万人是在海外各军事基地驻扎。美国军队虽然有参与总统大选投票的权力,但实际上并不好,不是他们不参加,而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选票未必都会被统计在内。例如,2004年有73%的军人参与了投票活动,这是有效投票数量,而2000年只有57%的军人参与了投票。并不一定是投票人数少了,而且时间因素,美国大选投票需要给在海外的美军邮寄选票,这需要花费时间,而回寄选票同样也要花费时间,等选票回寄回美国,说不定这个州的选票统计已经结束,所以,也就无所谓了。
美国军方也对军人的投票权进行了规范,例如,美国国防部于1980年颁布了《联邦投票协助计划》,并在2000年进行了重新修订与补充,1986年颁布了《现役军队政治活动》,并在2004年进行修订。这两部法案对于美国军人投票权力进行了保障性的规范,不过即便如此,也有很多方面的制约因素,美国军人投票依然有无法满足的方面。美国也在探讨方便快捷的投票方式,不过,目前来看,并不完美。其实,美国军队对于总统大选投票这样的事很敏感,一向很谨慎,避免引起不必要麻烦,美国军队并不希望卷入总统大选的争斗中去,它们清楚,不论谁当选,都会维护霸权战略的工具美国军队,所以,它们宁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以上是兔哥哨位个人观点,欢迎关注兔哥哨位,欢迎探讨评论,图片来源网络)
3. 装票是什么意思?
"装票" 是一种俚语,通常用来形容某人或某组织进行欺诈、伪造或篡改票据、票证或选举结果,以非法手段获取权力、金钱或其他利益。这个术语通常用于政治、选举或竞争激烈的领域,用来指称选举舞弊、选票伪造、票据篡改等行为。
在政治上,"装票" 可能包括在选举中伪造选票,以确保某位候选人或政党获胜。这种行为是非法的,严重违反选举法律和道德准则。
总之,"装票" 表示欺骗性地改变或伪造票据或选举结果,以非法手段获取利益。这种行为通常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4. 配票什么意思?
“配票”通常是指由有关政府机构或有关方面对某些特定场合的入场人员进行筛选、安排和分配门票的过程。这些场合可能包括政治会议、文化活动、演出、体育赛事等。
在配票过程中,通常会考虑多个因素,例如申请人的身份、专业背景、社会地位、贡献等,并以此为依据,分配合适的入场机会和席位。但是,配票也可能会存在一些不公正、不公平的问题。
在某些国家和地区,配票可能会以政治利益为优先考虑,而不是公正地进行。
有些人可能会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或人脉关系获得更好的入场机会,而其他人则可能被忽略或排斥。
因此,建立公平、公正的配票制度对于保障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至关重要。
5. 村委会选举委托票规定2021?
村委会选举二零二一年委托票规定只能代理三票,要求是直系亲属,也就是父母子关系,亲兄弟亲姐妹之间关系,这些直系亲属才能代理,除止之外任何关系都不得代理,直系亲属代理还要提前向选举委员会申请批准张榜公布后才能领取代理证选举。
6. 选举人票由谁投?
美国选举人票,由各州议会选出代表,参加选举人团,代表各州民意投票。
7. 为什么美国大选要采取选举人制度?
200年前美国刚立国时,美国的前辈设计了bai“选举者”的体制,当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政治家向选举者虚报约定骗取选票,“选举者”间接选举总统,预防缺陷。但是,今天这个意义消失了,与间接选举无关,没有实际的选举者,只有“选票”。这种体制主要是为了尊重各州的权利,它是美国民主放权、尊重地方州权的表现。
美国所有"选举人票"共538张,是美国国会议员(100名)、参议员(435名)、华盛顿特区代表(3名)的数量。美国国会议员按州分配,50州每州2名;参议员按人口数量形成,约50多万人挑选出一位。比如说纽约州约有1,六百多万人口数量,就会有31名参议员,再加上2名美国国会议员,一共有33张选举人票。
根据选举人票规章制度,所有1个美国总统竞选人假如获得了这个州的多数人头数票,就算获得了这个州的所有选举人票,被称作"赢者通吃"。竞选人在各州获得的选举人票累积高于538票的一半(270张),就选为美国总统。
鉴于是选用赢者通吃的测算形式,那样就有可能发生竞选人获胜全国按人头数测算的普选举票,却因选举人票没过半而输掉总统大选的现象。比如说,上次总统大选时,在全国人头数票中,民主党竞选人戈尔比共和党竞选人布什高出50万张,但鉴于最后在佛罗里达州布什获胜戈尔几百张人头数票,按赢者通吃原则,布什就获得了该州的全部25张选举人票,因此使他的选举人票在全国高于半数,而选为了美国总统。
美国总有人觉得“投票人”规章制度不合理,倡议废除,运用全国性人头数计票规章制度。谁获取多数票,谁就选为。根据RobertM的研究。《选举人团与宪法》的作者、丹佛大学法学教授哈达威说,在过去的两百多年里,美国国会早已有700多项废除“选民”规章制度的法案,但都以失败告终。以200年计算,相当于平均每一年近4次,但为什么许多人失败了?
原因是美国先辈设计方案的选举制度既适合美国联邦制的国情,又体现了民主的真谛:在服从大多数的同时,可以尊重少数。具体来说,它有四大优势:
第一,保护小国利益。美国是联邦制,50个州相当于50个“州”。“州”和“省”的定义完全不同。"“省”是中央集权,“州”是联邦。美国各个州都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立法权。比如州巡警不通知对方就不能跨越州界进入其他州。如果你开车穿越美国,你会看到各州之间有一个写着“欢迎来到本州岛”的标志,各州的边界被清晰地划定了。
美国先辈设计方案的规章制度注重制衡而非集权,许多人的宪政理念是将权力下放给各州,确保联邦层面上大小州的平等权利。比如美国参议院的权力比众议院大,但是参议员的产生与州的大小和人口数无关,而是硬质划分,各个州有两名参议员。加州的人口数是罗德岛的60几倍,但最大和最小的州的联邦参议员人数完全相同。在美国建国之初,那些小国同意加入联邦。条件之一是确保许多人与大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实施“选民”规章制度。
“选举人”规章制度满足“1人1票,大多数选为”的民主原则,只是全国性的人数不是单位,国家是竞选单位。这个大多数不是全国性范围的“大多数”,而是各个州的大多数选民,可以更好的保护小州的权益。这种规章制度促使美国总统竞选人不仅仅注重一些大州,同时注重各个州,并在各个州获取多数票。
但要是实施全国性人头数计票的方法,一些人口数多的大州联手起來,就会有可能操控竞选局面。例如,美国最大的七个州——加州、纽约、得克萨斯、宾夕法尼亚、佛罗里达、伊利诺伊和俄亥俄州的人口数加起來占美国总人口的一半。要是实施全国性普选制,那样美国总统竞选人只须要在这些大州拉票,而不用光顾罗德岛、阿拉斯加这样的小州。美国有7个小州仅有三张选举人票,四分之六;如果我们不硬性规定各个州有两名参议员,实施“选举人”规章制度,这些小权利和利益就会被大州吞噬。虽然罗德岛的人口数仅有加州人口的60%,但它的选举人票是加州的18%,从而在一定意义上保护了罗德岛的权益。因此,“选举人”规章制度不仅仅满足美国的联邦规章制度,同时体现了服从大多数、尊重少数的民主原则。
“选举人票”规章制度的第二个优点是,可以运用赢者通吃的方式一次性选出美国总统,而不是在其他国家第一轮总统选举投票过半后再进行第二轮竞选。因为只要有第二轮竞选,就很容易发生政治分享和交易,会扭曲选民的意图,促使许多人投其他竞选人的票。
美国实施“选举制度”早已有200多年了。一次是因为两个竞选人的全国性竞选得票率相等,另一次是三个竞选人平分选票,没有一个人超过一半,众议院投票在竞选人中竞选美国总统。根据美国宪法,当众议院投票赞成这样的仲裁时,并不是众议院的435名议员全部投票,而是各个州有1票,其中半数以上必须获取26个州的选票才能选为美国总统。这一规定再次表明了对国家权益的保护和注重。两百年来,美国仅有2次众议院投票,事故率只有1%,说明“投票人”规章制度十分有效。
第三,“选举人”规章制度可以立即产生美国总统,避免全国性首脑点票,各个乡镇点每1票,使美国总统长时间不能产生。
在“选举人”规章制度下,胜者获取全部,美国总统将在竞选日立即选为。输家认同竞选失败,优胜者刊登竞选演说,竞选完毕。这样,选票立即统计,选举结果一夜之间由机器计算,可以避免因的时间过长而可能引发的政治纠纷。
根据哈达维教授的上述研究,在美国实施“选民”规章制度以来的200年里,“几乎每一次美国总统都是立即选为的,上一次竞选争论是历史上罕见的例外。”同时,在这一规章制度实施后的200多年里,仅有4次(包括戈尔的的时间)竞选人在全国性普选中领先,但因为失去选举人票而落选;两个世纪只发生4次,次数非常小。
第4是不产生很多小党派,使宪政体制相对稳定。美国自两百多年前建国以来,两大执政党轮流执政,而不是像其他民主国家那样有很多小党派,这与美国一直实施的“选举制度”直接相关。鉴于投票人规章制度以“州”为“计票单位”,实施“胜者全取”的游戏规则,胜者囊括所有选票,因此,得票第二、第三多的竞选人一无所获。各个州的选举结果只有一个获胜者,没有第二或第三名,这样就不会有小党,更不会有执政党比例的多党制。
要是执政党太多,特别是执政党比例制的多党制,两个小党可以联手起來抵抗1个不超过半数的大党,或者多党制联手执政,很容易导致内阁不稳定,竞选反复。在被称为世界最大的民主国家的印度,鉴于执政党的比例规章制度,小执政党汇聚在一块。目前,有30多个执政党在国会拥有名额。
美国实施的“选举制”,给小党派留下的生存空间微乎其微。两大执政党轮流执政,不存在很多小党派联手起來投不信任票,完毕内阁的现象。美国总统因违法被弹劾,副总统接任。没有必要解散内阁,推进全国性大选,使政局稳定。
每一种选举制度都有其缺点,但从“选举制度”200多年的实施历史及其特点来看,虽然有缺点,但更满足美国联邦制的国情,体现了民主原则。所以,对于那些叫嚣要废除“选举制度”的美国人,哈达威教授叹了口气说:“这种规章制度在过去的二百年里非常有效,美国人被宠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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